08-1圣洁婚姻中的生活

第八章:丈夫爱的责任

根据《以弗所书》5章23节、25-30节,清教徒教导说,丈夫的两项基本责任是权威。丈夫是妻子的权威首脑,妻子应当顺服他,正如教会顺服基督(第23节);同时,丈夫要爱妻子,正如基督爱教会(25-30节)。因此,安布罗斯(Ambrose)写道,丈夫对妻子的全部责任可归结为两件事:他必须深爱妻子,并明智地维护和管理对她的权威@1。

由于人性的罪,丈夫可能陷入两种试探:要么以严苛的权威行使权力却缺乏爱,要么以放纵的爱放弃权威。但丈夫对上帝的顺服要求他同时履行这两项责任。巴克斯特(Baxter)对丈夫的指导值得深思:“丈夫必须将权威与爱结合,两者不可偏废或隐藏,而应共同实践与持守。爱不可轻率行使,以致破坏权威的实践;权威也不可专横霸道地施加于妻子,以致摧毁爱的表达。你的爱必须是一种管治之爱,你的命令必须是充满爱意的命令。”@2同样,斯蒂尔(Steele)教导说,丈夫的权威与他的爱密不可分,甚至可视为爱的产物@3。斯蒂尔指出,丈夫明智地持守并温和地运用权威,本身就是一种爱的行动。“若他的统治过于专制,爱就被摧毁;若他的爱缺乏分寸的表达,权柄便丧失,如此他便无法服事上帝或为家庭谋福。”@4

因此,清教徒将这两项责任视为紧密交织的——一方若失,另一方必损。古奇(Gouge)写道,丈夫的权威是爱的分支@5。斯卡德(Scudder)建议丈夫当以爱持守地位并行使权威@6。波士顿(Boston)强调,丈夫的爱应调和其权威@7。罗杰斯(Rogers)则敦促丈夫作为妻子的头,需以理解(即爱的果实)引领妻子,“使妻子因丈夫的美德,从心底生发对他人格与权柄的敬爱与尊重。”@8

因此,正如妻子的“帮助”是她顺服责任的一部分,丈夫的权威也应视为其爱的责任的一部分。尽管使徒在《以弗所书》5章23节指出丈夫是妻子的头,但在第25节论及丈夫的责任时,他未命令丈夫“统治”,而是命令他们“爱”妻子。丈夫应成为一位“充满爱的头”与“行使权柄的爱人”。正如妻子的顺服体现于她的帮助,丈夫的爱也应贯穿其权威。

“丈夫当爱妻子”

“爱妻子”的呼召涵盖了丈夫在上帝面前对妻子的所有责任。若他的爱是活跃的,他必会为她做一切该做之事、说一切该说之话、以应有的态度待她,并以仁慈、温柔与理解浸润一切言行——这些正是爱的要素,与苦毒相对(《歌罗西书》3:19)。斯蒂尔说,爱是“伟大的轮轴,借其运转带动我们内在的一切情感与外在的一切行动。”@9因此,拜菲尔德(Byfield)指出,爱构成并统摄丈夫的责任,这应成为他铭刻于心、时刻铭记的诫命@10。斯蒂尔强调,爱是每位丈夫的首要责任,因其涵盖一切其他义务@11。要理解丈夫当如何爱妻子,需从爱的根基、模式与果效三方面探讨。

丈夫之爱的根基有五:

第一,上帝的命令。《歌罗西书》3章19节说:“丈夫们,要爱妻子。”这一命令在《以弗所书》5章中被重复三次(25、28、33节)。万物可变,此命永存;万般可毁,此命坚定。即使妻子不温柔,他仍须爱她;即使他无心去爱,他仍须爱她;即使她伤害亏待他,他仍须爱她。

第二,婚誓的约束。若上帝的命令自上约束他,婚誓则自下约束他。婚姻是上帝面前的盟约(《玛拉基书》2:14),他承诺爱她、珍惜她,并非因她有何优点,只因她是他的妻子。爱远非一时的温情,而是以心与手、言语与行动日日践行的承诺。

第三,妻子的亲近性。无人比妻子更亲近丈夫,因此也无人比她更有权获得他的爱——或说有权获得他全部的爱。上帝命令人“爱邻舍如同自己”(《利未记》19:18),而妻子岂非最亲近的邻舍?她与他同住、同食、同寝、共育儿女。他为她离弃父母,与她连合,二人成为一体(《创世记》2:24)。更进一步,若他需爱邻舍如己,那么爱妻子便是爱自己(《以弗所书》5:28),这份爱理应更深。父母与子女的纽带固然深厚,但夫妻之爱远超此纽带,甚至可视为对其的割裂。加塔克(Gataker)写道:“父母如泉源或河流主干,子女如分流之溪;而夫妻如两股清泉汇合,奔流于同一河道,其水不可分离……夫妻如先知手中的两根树枝(《以西结书》37:17),同裹一树皮,紧密相合为一体,结出同一果实。”@12

第四,自身的幸福依赖于爱妻子。霍普金斯(Hopkins)写道,因爱缔结婚姻,唯爱能使婚姻生活甘甜:“其他任何考量皆无法避免婚姻的刺痛与摩擦。尽管缺乏爱不能解除婚约,却会瓦解婚姻的喜乐与安慰。”@13这一真理使泰勒(Taylor)宣称,上帝命令丈夫爱妻子的诫命“无非是喜乐的必要条件与能力。被爱者得安稳,施爱者得喜乐。爱是万般美德的结合,蕴含合宜、满足、安宁与信靠。”@14

第五,其他责任需以爱为根基。丈夫的一切其他责任必须出于爱,否则无法妥善履行(《哥林多前书》16:14)。妻子应从丈夫的一切行为中感受他的爱。换言之,她必须能从他的关怀、教导、责备、权威与保护中,借由爱的印记,分辨出这些行为唯独属于他。

因此,男人若不能真诚忠实地爱一个女人,便不可与之结婚,这至关重要。鉴于上帝赐予女性的多样性,斯蒂尔说,选择自己无法爱的对象是“醉酒的愚行,是对妻子最大的伤害——诱捕她的心,将她束缚于一个日后宣称无法爱她之人。”@15婚姻的幸福取决于双方能否完全忠贞地相爱。婚姻的安慰取决于能否同心协力、坦诚沟通、甘心事奉。加塔克告诫男女当“三思而后行……谨记需长久思量、审慎决定一生之事。”@16

还需考虑那些因错误理由结婚的丈夫何等艰难——他们如今不得不勉强自己的情感,祈求上帝赐予恩典,以按要求去爱与服事妻子。加塔克写道:“自由者可按心意选择;已选择者须调适心意以顺服选择。婚前他可依情感行事;婚后他须努力使情感顺服行动。”@17另一位清教徒亦言:“无人被律法强迫结婚;但人一旦结婚,便有义务爱他所娶之妻。”@18

丈夫之爱的第二方面是其模式

男人一旦进入婚姻,便在上帝面前有责任以祂所定的双重方式爱妻子。第一,他必须如基督爱教会般爱妻子。这一模式在《以弗所书》5章25-29节中有清晰阐述@19。

根据第25节,基督对教会的爱是舍己的爱。祂为教会舍命。“人为朋友舍命,人的爱心没有比这个大的”(《约翰福音》15:13),而基督正是如此为教会舍命。祂为买赎教会不惜代价,付上最高代价——自己的生命。因此,丈夫必须舍己爱妻子,不吝惜任何代价为她谋福。他当为她舍命,以她为先,将她的利益置于自己的上面,为她谋福祉,并以己身滋养她。

基督对教会的爱是衷心的爱。祂以真诚无伪的爱爱教会。祂的爱非仅言语或肤浅外在,而是衷心的爱,以行动与真理彰显的爱,经我们所需考验、借祂作为证实的爱。丈夫若效法此模式,他的爱必是毫无虚伪的衷心之爱。他的爱不可如清教徒所言“仅止于唇齿”,而当深厚真实,若剖开其心,必见妻子之名刻于其上@20。

基督毫无保留地爱教会。换句话说,祂的爱不向她索取任何东西,先于她的爱存在,只为将祂自由之爱的果实赐予她。基督的爱完全且唯一地源自祂自己,并自由地赐给教会(申命记7:7-8;约翰一书4:19)。教会起初没有任何值得祂爱的地方,在祂赐下爱后也没有任何能维系这份爱的事物。因此,丈夫也当以自由的爱对待妻子。他的爱应当单纯因她是他的妻子而倾注于她。他不该因她为他付出或做了什么而爱她,而是因为他已承诺要爱她。这种自由的爱,更多关注的是他能为她做什么,而非她能为他做什么。

根据第26节,基督圣洁地爱教会。这是一种追求教会成圣的爱,一种促使祂以水借着道洁净教会的爱(以弗所书5:26)。祂的爱源自祂圣洁的心,并致力于实现她的圣洁。丈夫的爱也当如此。当爱从他心中流出时,必须是不被情欲玷污、不因虚伪而分裂的爱;当爱流向妻子时,必须是一种追求她属灵福祉的爱。诚然,即使以最完美的爱,丈夫也无法像基督爱教会那样圣洁地爱妻子;但他可以努力成为基督手中的器皿,促进妻子在恩典中成长,并避免任何阻碍她成长的事物。

根据第27节,基督以恒久的爱爱教会,即在教会经历一切挣扎与挫折时仍不离不弃,直到祂将教会作为毫无瑕疵的荣耀新妇献给父神(以弗所书5:27)。祂的爱将在她的最终完美中完全实现,因此这爱永不失败(约翰福音13:1)。祂不会因教会的冷漠、顽固的心硬或对祂道路的抗拒而放弃初衷。尽管教会常有这些表现,祂却不将她视为无可救药,而是坚定且有目的地持续爱她,按她的需要和祂的盟约承诺为她付出(撒母耳记下7:15)。不仅如此,祂乐于向她施怜悯,并在她的软弱中彰显祂爱的完美(以赛亚书30:18;耶利米书31:20;哥林多后书12:9)。若丈夫要效法这一榜样,就必须在妻子的一切挣扎与失败中始终如一地爱她。他的爱必须每日如一,不可今日热烈、明日冷淡,今日慷慨、明日吝啬,或今日欢喜、明日怨恨。他的爱应当是一种不受挑衅动摇的爱,以忍耐、理解与同情承担她的软弱,尽力以善胜恶,纠正能纠正的,接受无法改变的。@21

最后,根据第29节,基督以结果子的爱爱教会,因祂滋养并珍惜她。祂留意她的缺乏,从自己的丰盛中供应(腓立比书4:19);祂在她遭遇困境时拯救或保护她(马可福音4:38-39);祂在她即将被苦难压垮时因自己的名救她免于毁灭(以赛亚书43:1-5)。祂的爱是满足她当下需要的爱,是绝不让教会空手离开或怀疑祂情感的爱。丈夫的爱也当如此。他必须留意妻子的需要并尽力满足,关注她的痛苦并尽力缓解,察觉她的忧虑并尽力解决。当妻子需要支持与鼓励时,他要成为比朋友更可靠的存在;当她卧病在床时,他要成为比护士更温柔的照顾者。他的爱必须积极使她受益,让她因这爱而蒙福,并深知若没有这爱,她会更糟。她应当能指着作为妻子所享受的一切说:“这些都是我丈夫爱我的明证。”

但丈夫爱的模式是双重的:他不仅要像基督爱教会那样爱妻子,也要像爱自己一样爱妻子。保罗说:“丈夫当爱妻子如同爱自己的身子。爱妻子的便是爱自己了。从来没有人恨恶自己的身子,总是保养顾惜”(以弗所书5:28-29)。

基督的榜样如此完美,无可增补。丈夫所能做的最好且最实际的事,莫过于像基督爱教会那样爱妻子。然而,正如古奇(Gouge)指出的,由于我们难以完全理解并效法基督的榜样,因此补充了“爱妻子如同爱自己”的模式。@22

保罗在书信中要求丈夫像基督爱教会一样爱妻子,这需要我们先思考基督之爱的高度、深度、长度与广度,才能以祂的爱为模板塑造自己的爱。但当保罗说丈夫当爱妻子如同爱自己的身体时,便无需更多解释——我们知道自己对自己的爱是何等自然且真实。

丈夫当从这一模式中学习两件事:温柔与乐意。@23人爱自己是温柔的。若他受伤或不适,没有人比他对自己更温柔。他以最细心的方式护理伤口,避开一切加剧痛苦的事,并尽力缓解自己的不适。如保罗所言,他“保养顾惜”自己。他忍耐自己的软弱,花时间学习新技能或提升能力,在失败中坚持,一遍遍练习却少有抱怨。谁会对自己恶言相向、自我攻击、放弃自己或拒绝自己?即使对自己失望,也会很快和解并再次尝试!丈夫当以同样的温柔爱妻子。

其次,人爱自己是乐意的。无需说服一个人照顾自己,他甘心乐意地去做。即使处境艰难危险,他也会为自身利益扛起重担。丈夫也当如此乐意地爱妻子。他的耳朵、双手与心灵,应当如同满足自己一般开放并乐意满足她的需要。@24他服侍妻子当比服侍父母、朋友与儿女更甘心,因他如同服侍自己一样服侍她。他当像为自己做事一样热切、主动、细致地为她付出。因此,人对自我的天然关怀,应全然指导他对妻子的关怀——因婚姻的联合,妻子已成为他的“另一个自己”。综上,丈夫爱的双重模式是基督对教会丰盛的爱,以及人对自身天然的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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