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6-2圣洁婚姻中的生活

请思想巴克斯特的以下观点@39:
第一,若口称相爱却忽视对方的灵魂,这是何等矛盾!人的灵魂是他最宝贵的产业(马可福音8:36-37),理当成为所有关系中最关切之事。在二人成为一体的婚姻中,岂不更该如此?夫妻比任何人都有责任确保彼此灵魂的供应。若婚姻之爱不包含这最重要的事,这爱还有何价值?你怎能爱配偶的身体却不顾他的灵魂?你怎能爱妻子却任她在不信的黑暗中?若她身体受苦,你会不惜一切安慰她;但若她的灵魂面临永刑,你岂能无动于衷?如巴克斯特所言:”若不为对方的救恩劳苦,就别说你爱他们……任灵魂坠入永刑的爱,不配称为爱。”@40
对于那些既不推动配偶得救、反而多有拦阻之人(参《创世记》3:6;《列王纪上》11:4;《约伯记》2:9;《使徒行传》5:2),我们能说什么呢?巴克斯特曾说:“若你对妻子或丈夫的爱仅限于今生的欢愉,却任由他们的灵魂在罪中沉沦,请认真想想,你对他们的仁慈比魔鬼还要少?魔鬼对灵魂得救的拦阻,恐怕也比不上不敬虔的夫妻对彼此的伤害。”@41斯蒂尔写道:“若你能容忍彼此下地狱,你们的爱究竟在哪里?”@42
第二,若你们不帮助彼此的灵魂,便无法实现婚姻的目的。你们蒙召要作为“同承生命之恩的器皿”共同生活(《彼得前书》3:7)。丈夫尤其被要求爱妻子,为的是能以圣洁无瑕的姿态将她献给主(《以弗所书》5:25–27)。若你们只满足彼此肉体的需求,与田间走兽、空中飞鸟有何区别?若你们最关心的是为自己预备永恒的灵命,这份关切也当延伸到那与你“成为一体”的配偶身上。
再者,试想若在审判之日相遇时,你们因忽略帮助对方归向神而彼此指责,那将是何等痛苦!如巴克斯特所言,那日若听到配偶控诉:“狠心的丈夫啊!无情的、虚伪的妻子啊!神命令你警告我,向我指出我的罪和悲惨境况,不要让我在罪中安息,而要教导、恳求我直到我藉着基督归家,逃离这地狱的刑罚。但你从未认真与我谈论神和我的救恩!若房子着火,你必更急切灭火,却对我的灵魂免于永火漠不关心!你从未告诉我未重生之人的悲惨,也不提重生的必要与圣洁生活的必须。从早到晚,你的话题尽是世俗之事。我们连一句关乎救恩的严肃对话都没有。你从未向我提及审判之日,未曾与我祷告、读经,或分享属灵书籍。你未费心教导我、软化我刚硬的心,或引导我藉信基督爱神并追求圣洁。你未以善行示范,反以不敬虔、属肉体、属世的生活为榜样。你既不关心自己的灵魂,也不顾念我的;我也不顾念你或自己。如今我们一同被定罪,只因我们不愿在圣洁中共同生活!”@43因此,夫妻当立下决心,毫不拖延地作为天国的继承人共同生活,竭力促进彼此的救恩!
夫妻关系比任何人都亲密,因此他们最有能力在生命的一切事务上劝勉和影响对方。这优势的最佳运用,莫过于在救恩之事上彼此相助。具体而言,他们需专注两件事:竭力警戒彼此远离罪,激励彼此持守信心、爱心与顺服的善行。首先,夫妻难免会看见彼此的罪。他们当因爱而竭力劝对方悔改。若要忠实地履行这共同责任,“夫妻双方当彼此顾念,既要在罪发生前预防,也要在罪发生后尽力补救。”@44尽管这责任对丈夫同样适用,但雷纳指出:“妻子当成为丈夫的第二良心,作他胸中的监督者,私下指出他的过失以助其改正。”@45
他们需观察彼此灵魂的“饮食、性情与构造”,直到发现对方陷入或易犯的罪;如惠特利所言,一旦发现,便需“谨慎远离一切可能诱发罪恶、使其失控之事。此外,当运用一切方法削弱败坏,止住其泛滥,以免罪行从轻微发展为严重。”@46史密斯同样强调:“必须了解彼此的性情、情感与软弱,因你们要成为帮助者,若不知病症,便无法施助。”@47
换言之,夫妻不可愚蠢地激怒对方的软弱,而应联手斩断一切试探的引线,并以合宜的言行医治、缓解罪的伤害。若丈夫易怒,妻子当尽力避免刺激他,反以仁慈忍耐化解;若妻子易生恐惧,丈夫当竭力预防,并坚固她对神护理的信心。如此,他们便互为守望者(《以西结书》3:17),作彼此争战中的亚伦与户珥(《出埃及记》17:12),并成为对方悔改与更新的动力(《希伯来书》10:24)。因若对婚姻中的罪视而不见,它将扼杀圣灵的恩典(《加拉太书》5:17),如水灭火般迅速;若不悔改,必招致神对双方的管教。
古治写道:“若丈夫见妻子(或妻子见丈夫)身陷火中或水中,即将烧毁或溺亡,却不尽力施救,岂非显明其恨恶之心?但罪如烈火洪水,会将人焚毁淹没于沉沦中。”@48若丈夫任凭妻子在罪中沉睡、闭口不言,这岂非冷酷无情?这岂非背弃婚约、罪上加罪?因此,夫妻当谨守主所托付的责任。惠特利警告:“这样的丈夫或妻子有祸了!他们为配偶提供的‘帮助’何等可悲,实为害人者。神必追讨他们的罪——在该行善之处无所作为,在该止恶之处肆意作恶。”@49
指出对方的罪需极度谨慎。例如,对方易怒,如何劝诫而不激怒?若对方骄傲,如何指出而不遭反击?若对方不信,如何有效引导?以下建议可供参考:选择合宜时机,当配偶在圣灵预备下心灵柔软、易于接受时劝勉;以谦卑言辞表达,甚至承认自己在同一问题上的软弱;以肯定与鼓励作为责备的开场与结尾,若可能,表明你相信对方的动机本是良善。最重要的是,祷告求神赐智慧,使你能看清配偶的软弱(而非对己之过视而不见),以爱心劝诫,并忠实地帮助补救。如雷纳所言:“神使夫妻互为灵魂的医生,这样的伴侣何等有福!”@50
若努力未见成效,配偶仍刚硬不听劝,当寻求可信赖的智慧之人或教会领袖的帮助。若丈夫患病,你无法医治,必会请医生用药或手术;同理,面对配偶的罪,当在恶化前寻求属灵帮助(参《加拉太书》6:1–2)。同时,当继续等候祷告,将此事交托灵魂的大医生——神,祂必在适当的时候修正一切。此外,当知你已尽本分,因此可安然享受对神与配偶忠心的安慰,无论结果如何。@51
第二,夫妻当竭力激发彼此追求敬虔。他们当成为彼此的刺与鞭,以温柔的恳求和热切的榜样激励对方行善尽属灵的责任。他们当鼓励彼此忠心参与公共崇拜、家庭与个人敬拜,如携手奔赴天城的同路旅客,以夫妻独有的承诺与相爱同行。
例如,若妻子见丈夫吝于施舍,当向他强调这是基督徒的美德,提醒神对乐意施予者的应许,并以施恩的救主为榜样;若丈夫见妻子疏于待客,当激励她效法基督——因接待人便是接待主,并协助她预备待客与善后。总之,如雷纳所言,夫妻当“效法撒迦利亚与伊丽莎白,二人均义,遵行主的一切诫命无可指摘(《路加福音》1:6);效法亚伯拉罕与撒拉,同为信徒;效法以利加拿与哈拿,同为神的敬拜者;效法亚居拉与百基拉,同为基督事工的帮手(《罗马书》16:3–4)……这般敬虔的伴侣使婚姻尊贵,他们生与死都满有荣耀。”@52
夫妻亦当尽力增进彼此已有的恩典。人易冷淡退后,故需持续挑旺恩典之火,使其不灭且愈烧愈旺。古治提出以下方法助夫妻在恩典中长进:第一,留意对方恩典的微小萌芽,竭力促其成长;第二,常谈论如何在具体事上增长恩典;第三,以敬虔生活互为榜样;第四,在家中恒守促进灵命成长的操练——祷告、唱诗、读经、背经、默想、听道、阅读属灵书籍(丈夫当带头,妻子当提醒并激励,参《列王纪下》4:9–10);第五,激励彼此参与教会崇拜、领圣餐,并认真履行公共敬拜的一切本分。@53
斯蒂尔写道:“你们的工作是‘在至圣的真道上彼此建立’,在智慧与圣洁中共同长进。为此,当谨慎看守彼此,免入试探;研究彼此的性情,留意彼此的陷阱,察觉彼此热心与敬虔的衰退,以便及时补救;并‘天天彼此相劝,免得有人被罪迷惑,心里刚硬了’(《希伯来书》3:13)。你们的谈话当常关乎神与永生之事,并藉着基督与教会的关系类比婚姻,得安慰与指引。总之,你们的言行当清楚表明:你们正携手寻求那更美的家乡。”@54
维护这一责任的方法
巴克斯特(Baxter)为夫妻提供了以下指导,以帮助他们享受这一最大的祝福。@55尽管其中一些内容与前文重复,但此处将更详细地阐述,并在那些作为彼此恩典成长之强大动力的实践中展开说明。
1.若想帮助彼此的灵魂,你们必须先关心自己的灵魂,并对那些伟大而永恒的事物保持深刻而鲜活的认知——你们正是要以此与他人交谈。若忽视自己的灵魂,如何能正确关心配偶的灵魂?若不为自己的灵性福祉付出努力,又如何能为他人操劳?若对所谈论之事一无所知,又如何能严肃地谈论它们?巴克斯特写道:“首先,确保你们深切感受到自己将要有益谈论的内容,确保你们自身就是你们劝诫他人成为的样子,并确保所有建议都显明是发自内心,且你们所谈论的是自己通过经验所熟知的。”@56
2.彼此谈论关于上帝和救恩的事。不要让世俗事务占据全部话题,而要让上帝和你们的灵魂占据谈话的首要、最终、最自由且最甜美的部分(即使不是最多的)。当你们谈够了日常事务后,将其搁置一旁,转而像那些视灵性状态和职责为世上最重要之事的人一样,一起讨论你们在上帝面前的灵魂状态与责任,以及你们对天堂的盼望。
3.当一方认真谈论属灵之事时,另一方不可熄灭对话。要通过参与讨论和提问来珍惜它。冷漠的沉默、令人不快的争辩、打断或分心的言辞都会扼杀对话。
4.彼此监督心灵与生活,以洞察彼此灵魂的状态、罪性与恩典的强弱,以及各自的过失,从而最好地帮助对方。你们无法治愈未知的疾病,也无法为未知的伤口敷药。
5.互相称赞,但不要因愚昧的爱而谄媚。不要以暴躁或轻蔑的责备激怒对方。不要因盲目偏爱而几乎看不到对方的错误,也不要过于苛刻,使责备苦涩到难以下咽。
6.保持相爱,不可彼此轻视。若无爱,你们会轻视对方的建议与责备,也无法接受教导。
7.不要因误解、粗鲁回应或固执而阻碍教导或责备。当一个人面对忘恩负义或尖刻反驳时,或当他意识到自己的努力徒劳时,他很容易放弃。因此,你们必须始终愿意接受纠正,尤其是来自配偶的纠正——因为他们比任何人都更了解你。
8.一起阅读属灵启迪的书籍,尤其是上帝的话语。一同聆听讲道,并与圣洁之人进行有益的交谈。
9.不要隐瞒灵魂的状态或彼此的过错。你们是一体,应同心合一。正如一个人不知自身需求是危险的,夫妻不知对方的需求也是有害的。
10.尽可能避免宗教信仰上的分歧,以免你们轻视或低估从彼此可能获得的帮助。
11.若有分歧,务必以圣洁、谦卑、爱与和平处理,而非出于骄傲、自私或争斗。将问题提交给上帝的话语作为神圣仲裁者,并共同追求祂的荣耀和旨意。在解决分歧前,要以谦卑互相超越,并不可扣留彼此应得的爱。
12.既不要盲目纵容彼此的过错,也不要过于苛责彼此的状态,免得撒旦引诱你们疏远感情。巴克斯特说:“对所爱之人的过错视而不见,是愚昧的爱,会伤害他们,也表明你们并非因他们的美德而爱。对彼此的过错小题大做,则是帮助诱惑者熄灭你们的爱,使你们的心彼此远离。”@57
13.若与未信者结婚,仍要为婚姻的缘故爱对方。尽管你们无法像爱基督徒一样爱此人,但可以爱他作为你的丈夫——这是你们的责任(林前7:12-13)。配偶的过错不能免除你对他的责任。
14.常一同祷告。祷告使人心智清醒,并使心灵感受到上帝的临在与威严。私下也为彼此祷告,求上帝在对方心中成就你们最渴望的工作。
15.以身作则帮助彼此。做你们期望配偶做的事:尽己所能地活出温柔、谦卑、仁爱、尽责、勤勉、舍己与忍耐。如巴克斯特所言:“真实圣洁、属天、舍己、温柔、仁爱与克己的生活,是一篇强有力的讲道。若你常在亲近之人面前‘宣讲’,几乎必产生良效。行为比单凭言语更清晰有力。”@58
追求和睦与幸福
婚姻的最后一项共同责任是竭力追求家庭的和睦与幸福,并避免引发愤怒与纷争的机会(参弗4:3)。或如巴克斯特所言:“避免一切争执,容忍彼此无法治愈的软弱;平息而非激怒失控的情绪;在合法之事上彼此取悦。”@59
追求和睦的理由如下:
第一,夫妻关系极其亲密,和睦绝对必要。分裂与纷争在婚姻中难以忍受。容许愤怒分离夫妻,就是容许“一体”自我争战。
第二,由于这种亲密关系,纷争若不解决,会蔓延至工作与生活的所有责任中。
第三,冲突会冷却彼此的爱;若任其恶化,婚姻纽带最终会变成折磨,因它将你们与一个不愿联结的人绑在一起。“正如我心甘情愿且欢喜居住之处与牢狱的区别,在于前者是自愿的,后者是强迫的——你们的婚姻生活若和睦与否,差异也是如此。它会把你们的居所与喜乐变为牢狱,将你们束缚于灾祸;而在自由状态下,你们本可超越这些。”@60
第四,纷争使夫妻不适合敬拜上帝,也无法在通往天堂的路上给予彼此属灵帮助。只要心怀怨恨,他们便无法全心履行责任。
第五,纷争阻碍他们正确治理家庭;孩子要么效仿父母彼此争斗,要么无视父母自行其是。此外,当孩子看到父母犯下相同错误时,会拒绝接受责备。
最后,纷争会将他们暴露于撒旦的恶意与诸多诱惑中。“你们无法预见自己将陷入何等巨大的罪中。”@61古吉(Gouge)总结道:“不和的夫妻最好分开,而非同处一地。但夫妻不可分开,因此必须和睦。”@62
追求和睦与幸福,意味着全面努力使彼此喜悦。根据惠特利(Whately)的说法,这种“取悦”是“一种意志的倾向和内心的热切渴望,要在不违背上帝的前提下,尽一切可能给予对方满足(幸福)。”@63若夫妻忠心地履行这一责任(林前7:33-34所赞许的),整个家庭将收获丰盛的祝福。若夫妻如仇敌般生活,却同住一屋、同睡一床,便无法享受任何良善与幸福。惠特利建议:“仅次于取悦上帝,你们的主要事务应是彼此取悦。”@64
例如,在衣着、举止、言语、习惯、爱好甚至交友选择上,丈夫应将妻子的愿望置于首位,努力取悦她。让他舍己、克制私欲、放下自身利益,竭力以妻子的需求为先。一旦得知自己的言行或穿着令她不悦,他应尽力改变,并视她的幸福与笑容比自己的牺牲更宝贵。同样,妻子在衣着、烹饪、言语及一切责任上,也应时刻留意那些能使丈夫珍爱她、因她关注他的每个愿望而更爱她的事。无论何事,即使看似无理或任性,她也要避免抱怨,尽力按丈夫的意愿行事——只要不涉及罪恶,并知道越是困难的事,越值得称赞,也越能讨主喜悦,因此主必在末后丰厚赏赐。@65
这种彼此取悦的共同努力将达成两件事:
第一,被取悦的丈夫会更容易取悦妻子,快乐的妻子也会甘愿努力使丈夫幸福。
第二,他们将仿佛专注于彼此,乐于通过对方的幸福给予并收获满足。如此一来,纷争将有效预防;若偶有发生,也会迅速化解!斯卡德(Scudder)写道,他们之间应有一场竞赛——“谁先以喜乐、亲切的态度展现善意,以防裂痕产生,或若有裂痕,便尽快修补。妻子出于责任,丈夫出于智慧,都应率先行动。一旦一方开始,另一方不可怠慢,而要以爱欣然接受。”@66雷诺(Reyner)说:“若夫妻间最大的争执是谁更爱对方、谁更能取悦对方,这样的婚姻必蒙大福。”@67
有人可能会反对说,这样的建议在他们的处境中行不通,因为他们的配偶根本无法取悦和满足。但要让他们记住:虽然没有人能强迫另一个人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满意,但每个人都有责任尽力使自己的行为令人愉悦;对方越是抵触,他就应当越努力(罗马书12:14-21)。我们必须因对方的抗拒而更迫切地为配偶祷告,并加倍努力取悦他们。惠特利写道:”丈夫若有一个乖戾的妻子,或妻子若有一个乖戾的丈夫,必须更加殷勤地给予幸福……不可轻率地放弃一切,抱怨对方如此暴躁固执,仿佛无可取悦;诚然这是苦工,但绝非不可能完成。”@68若你竭尽全力取悦配偶却仍遭拒绝,请记住:”即使你无法如愿取悦你的伴侣(因他/她总会误解你的行为,以最坏的恶意揣测),但上帝必喜悦你——祂会忽略你的过失,始终以最善意的眼光看待。”@69
履行此责任的途径
若夫妻不努力彼此取悦、滋养并创造和睦,就没有可能与上帝和好。@70这是上帝对夫妻双方的共同呼召。丈夫不可借口”妻子当顺服丈夫”(以弗所书5:22)而推卸责任,因上帝命令他”要爱妻子,如同基督爱教会”(以弗所书5:25),这要求他舍己、谦卑,以讨上帝喜悦的心取悦妻子。这样的丈夫必能赢得甘愿取悦丈夫的妻子。
为此,夫妻必须彼此忍耐。斯蒂尔说,没有什么比家庭内战更难以忍受。@71这不会带来任何益处,只会摧毁一切,阻碍美善的成长。”你们各人要快快地听,慢慢地说,慢慢地动怒,因为人的怒气并不成就神的义。”(雅各书1:19-20)忍耐是圣灵的果子(加拉太书5:22)。实践这种恩典能帮助夫妻像基督忍耐我们般彼此包容软弱,在共同经历的试炼中互相扶持而非互相指责,也能帮助他们等候主,使所求的恩典增长。
雷诺建议夫妻谨记并实践这条准则:永远不要同时发怒。”一方应当容忍另一方的乖僻和暴躁,暂时退让。”@72这是熄灭配偶怒火的最佳方式,当一方让步时,实际上就征服了另一方的心。但若同时发怒,任凭伤人的话语如利箭射出,就如同火上浇油,终将”溶解使二人连合的情感胶水,使一体分裂为二。”@73
斯蒂尔劝告夫妻在怒气未消时暂时分开,保持沉默以维护和平。@74他们必须记住,二人都是亚当堕落的罪人;因此,软弱、缺陷和摩擦在所难免。@75当以主动求和为最高荣誉,绝不让怒火升腾。况且,丈夫与自己的骨肉相争,妻子与自己的头领争吵,有何益处?忍受配偶的小过失,岂不胜过以报复招致更大的伤害?彼此退让总比给魔鬼留地步更好。@76
夫妻必须明白,彼此的愤怒会带来巨大损害。正如博尔顿所写:”他们或许因此成为仆人的笑柄、邻里的谈资、乡间的八卦话题,成为家庭的搅扰者,如同屋檐下永不停歇的滴水声;但急躁、暴躁与不耐,绝不会带来任何益处。”@77
因此要抓住一切机会避免争吵:
第一,保持爱火长燃,因炽热的爱能压制怒气。你无法对深爱之人发怒,也不会对竭力取悦之人恶言相向。
第二,夫妻都要治死骄傲,祈求温柔安静的灵。骄傲的心易被逆耳之言激怒,乖僻的灵总是草率严苛。巴克斯特写道:”先战胜自己,治愈自己的不耐,就能轻易与配偶和睦。”@78
第三,记住你们都是有病的罪人,充满软弱;因此要预见彼此软弱的果子。你岂不知自己娶/嫁的罪人,其罪性必带来每日的试炼?若不能忍受她的罪,当初就不该娶她;若决心忍受,就当履行诺言。
第四,记住你们是一体,莫对配偶的过失比对自身过失更愤怒,要以待己般的怜悯与温柔相待。
第五,预先约定:当一方失控时,另一方要安静忍耐,直至风暴平息。你们蒙召要彼此医治;若一方陷入愤怒,另一方不可火上浇油。
第六,记住你们要终生相伴。互相折磨何等荒谬!
第七,尽可能避免为无法改变之事争吵。
第八,若无法平息怒气,至少勒住舌头,免说后悔之言。沉默能更快恢复和平。
第九,冷静的一方当以清醒智慧的言语平息风暴,唤起理性与对主的顺服。
第十,争吵后要向彼此认错,互相求饶,并一同祷告祈求宽恕与不再犯罪的恩典。
研习问题
1.夫妻同心协力、恒常互助的习惯如何使婚姻更丰盛?
2.为何在配偶软弱、患病或需要时耐心相助是爱的有力见证?
3.夫妻应如何保护对方名誉、抵抗诬陷?这对守护婚姻有何作用?
4.威廉·塞克说:”谁会因珠宝掉进泥里就践踏它?”这教导我们如何看待配偶的软弱?
5.夫妻如何互助管理家庭与财产?
6.阅读马可福音8章36-37节。为何灵性上的互助是最重要的帮助?
7.为何夫妻在灵性上影响彼此的机会独一无二?
8.在十五种灵性互助方式中,你认为自己需更忠实实践哪一种?如何开始?
9.威廉·惠特利说:”仅次于讨神喜悦,当以取悦彼此为要务。”此言是否正确?为何?
10.你会如何总结避免家中爆发怒气的途径?
注释
1.斯温诺克,1:478。
2.清教徒认为互助责任的首要核心关乎彼此的救恩。但我们选择将此单独列为后续章节。
3.基于此文本,许多清教徒将”帮助”列为妻子责任;但他们也会再次强调这是共同责任。我们选择效仿此例。此处将”帮助”作为共同责任详述,因其是”广泛责任”,衍生出诸多要求夫妻双方的细则,后续章节将简要讨论妻子的责任。
4.惠特利,《新娘的灌木丛》,66-67。
5.惠特利,《新娘的灌木丛》,68-69。
6.安布罗斯,《著作集》,236。斯蒂尔在《清教徒讲道集》2:292引用此故事时补充了安布罗斯未提及的细节。该故事最初由西班牙人文主义者胡安·路易斯·比维斯叙述,女主角名为克拉拉·塞文塔,其丈夫名为瓦尔道拉。克拉拉对病弱丈夫”长达十年”的温柔照料,详见比维斯《基督教女性教育》第二、三卷(莱顿:布里尔出版社,1998),43-47。
7.安布罗斯,《著作集》,236。
8.古治,179-80。
9.惠特利,《新娘的灌木丛》,72。
10.惠特利,《新娘的灌木丛》,73-74。
11.惠特利,《新娘的灌木丛》,76-81。
12.塞克,263。
13.惠特利,《新娘的灌木丛》,78。
14.惠特利,《新娘的灌木丛》,77。
15.斯温诺克,1:476。
16.斯温诺克,1:476。
17.古治,182。
18.惠特利,《新娘的灌木丛》,79-80。
19.斯卡德,78-79。
20.惠特利,《新娘的灌木丛》,81。
21.塞克,260。
22.惠特利,《新娘的灌木丛》,89。
23.博尔顿,280-81。
24.《海德堡教理问答》与《威斯敏斯特大小教理问答》均是极佳的灵修工具。
25.惠特利,《新娘的灌木丛》,93;参耶利米书10:25。
26.塞克,259-60。
27.斯卡德,80。
28.巴克斯特,148。
29.古治,186。
30.古治,182。
31.斯温诺克,1:475。
32.惠特利,《新娘的灌木丛》,83-84。
33.巴克斯特,147。
34.古治,172。
35.斯温诺克,1:479。
36.巴克斯特,《著作集》,4:234。
37.安布罗斯,236。
38.斯蒂尔,《清教徒讲道集》,2:278-79。
39.巴克斯特,138-40。
40.巴克斯特,138-39。
41.巴克斯特,138-39。
42.斯蒂尔,《清教徒讲道集》,2:279。
43.巴克斯特,140(引文有删节)。
44.古治,173。
45.雷诺,27。
46.惠特利,《新娘的灌木丛》,64。
47.史密斯,1.23(强调为原文所有)。
48.古治,175。
49.惠特利,《新娘的灌木丛》,66。
50.雷诺,27。
51.惠特利,《新娘的灌木丛》,64-65。
52.雷诺,28。
53.古治,175。
54.斯蒂尔,《清教徒讲道集》,2:279。
55.巴克斯特,140-46。
56.巴克斯特,141。
57.巴克斯特,145。
58.巴克斯特,146。
59.巴克斯特,《著作集》,4:234。
60.巴克斯特,134。
61.巴克斯特,135。
62.古治,165。
63.惠特利,《新娘的灌木丛》,54。
64.惠特利,《新娘的灌木丛》,59。
65.惠特利,《新娘的灌木丛》,58。
66.斯卡德,86-87。
67.雷诺,30。
68.惠特利,《新娘的灌木丛》,56。
69.惠特利,《新娘的灌木丛》,57。
70.惠特利,《新娘的灌木丛》,57。
71.斯蒂尔,《清教徒讲道集》,2:278。
72.雷诺,29。
73.雷诺,29。
74.斯蒂尔,《清教徒讲道集》,2:278。
75.博尔顿,268。
76.斯蒂尔,《清教徒讲道集》,2:278。
77.博尔顿,269。
78.巴克斯特,135。